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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学生工作考评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7 浏览次数:474

各学院学办:

为调动学院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学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升学生工作整体水平,学工部决定开展2015年学院学生工作考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院2015年学生工作总结(含电子版)、自评报告(含电子版)和9项考核支撑材料于1116日交学工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其中工作总结应全面详实反映学院一年来学生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和亮点特色,尽量用数据佐证;自评报告应围绕考评内容撰写,言简意赅,实事求是;支撑材料按照考评内容有序整齐叠放;

二、学生评价将由学工部随机选取不同专业、不同民族、不同性别学生开展问卷调查;

三、联系人:李建    联系电话:0993-2058029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1028日         



石河子大学学生工作考评办法

(试  行)


        为调动学院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学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升学生工作整体水平,构建石大优良学风、校风,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加强学生工作考评,促进学生工作科学发展,不断增强学校育人能力。

二、考评目的

完善学生工作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实现学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开创学生工作的新局面。

三、考评原则

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四、考评机构

成立大学学生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教务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具体负责学生工作考评事宜。各学院成立院学生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本院学生工作的自查工作,并根据学生工作考评指标体系,撰写上报5000字左右的自查材料。

五、考评内容及标准

考评内容分为:组织领导、党建及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生服务、招生就业、学风建设、校园文化、特色及创新工作9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均设有考评标准和得分点,总分为100分(具体见附件)。

六、考评程序与方式

学生工作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时间定在每年的年末。考核采取专家评分、学生评价、职能部门评分、学校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算方式为:得分= 专家评分×10+学生评价分×15%+职能部门评分×25+学校考评分×50%。

1.专家评分。各学院在阅读材料的基础上,依照考评指标体系进行评分,专家评分占总分的10%

2.学生评价。学校抽取学生代表,各学院学生依据日常工作对本院学生工作进行评分,学生评价占总分的15%

3.职能部门评分。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日常工作表现,参照考评指标体系,为各学院打分,职能部门评分占总分的25%

4.学校考评。大学学生工作考评领导小组通过现场答辩、提问等方式进行考评,学校考评占总分的50%

七、奖惩办法

1.根据考评成绩,排名前10名的学院将授予“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学生工作者外出学习、培训、考察将优先推荐;

2.排名最后的2个学院,且考评成绩低于60分,学校将通报批评,并减少学生工作者外出访问、交流、考察名额;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该学院评优资格。

1)学生出现集体罢课、上访、滋事等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事件;

2)学生出现宣传反动思想、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加入邪教或反动组织的事件;

3)学生出现赌博、群殴等群体恶性事件;

4)因信息不畅、工作不力,导致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严重伤亡事故的。

八、其他

1.本办法由党委学工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附:石河子大学学生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附件

石河子大学学生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考评指标

考评标准

证明材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组织领导
7分)

领导重视
3分)

领导重视学生工作,工作思路清晰,方法得当,重点突出(1分);学期、学年有工作计划、总结(1分);学生工作分工明确,效率高,各项工作完成好(1分).

1.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总结;

2.工作职责及分工。


辅导员队伍
4分)

辅导员日常管理严格规范(1分);辅导员整体素质高,责任心强(1分);学生优秀率(院级及以上奖励)10%以上(1分);积极开展学生工作调研,每年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1分)。

1.辅导员日常管理记录;

2.辅导员工作记录;

3.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

4.调研报告资料。

党建及思想政治教育(5分)

学生党建
3分)

申请入党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90%以上(1分);学生党员发展程序严格(1分);学生党员素质高,先锋模范作用显著(1分)。

1.党校和党员发展相关制度;

2.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说明。


思想政治教育

2分)

根据学校要求能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等,形式多样,成效突出(2分)。

1.教育资料;

2.主题班会材料;

3.后进生转化工作材料。

心理健康教育

13分)

机构设置
5分)

成立二级心理辅导站(1分);工作人员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有专用工作房和必要设备(2分);能严格执行学生心理危机月报制度(2分)。

1.二级心理辅导站成立文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复印件;

2.月报表。

心理咨询

8分)

能积极组织和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培训(1分);学生心理档案科学规范(1分);能及时掌握重点学生心理变化,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3分);积极开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困惑学生发现及时、处理得当(3分)。

1.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专题讲座等材料;

2.特殊学生心理档案。




日常管理
10分)



行为管理
2分)

校纪校规宣传、教育工作到位(1分);学生熟悉并能认真遵守校纪校规,违纪率低于5%1分)。

1.校纪校规教育材料;

2.学生违纪情况说明。

班级管理
1)

班级管理规范,班级事务记录健全,内容详细、真实(1分)。

1.班级相关原始材料。

宿舍管理
3分)

积极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宿舍(1分);辅导员能经常深入宿舍与学生交流(1分);学生无晚归、夜不归宿、校外租房、无违规用电等现象(1分)。

1.思想政治工作进宿舍材料;

2.辅导员进公寓登记记录。

学费和注册管理
2分)

学费收缴及时足额,无恶意欠费学生,学生缴费率达95%(1分);学生注册及时、准确(1分)。

1.学费收缴情况汇总表;

2.注册情况说明。

安全教育及突发事件管理
2分)

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开展全面、深入(1分);重大问题上报及时,事态控制、负面影响消除科学、准确(1分)。

1.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材料;

2.突发事件处理情况。


学生服务

(19分)

奖助学金工作

3分)

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评定(1分);评定公开、公平、公正,无徇私舞弊行为(1分);受奖助学生感恩回报工作开展深入(1分)。

1.评定情况说明;

2.公示名单;

3.服务队建设及工作量统计。

助贷工作

10分)

贫困生认定公开、公平、公正(1分);

贫困生认定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并建档(1分);

贫困生信息库更新及时(1分);

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代偿申报材料上报无误(1分);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准确(1分);

协助银行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毕业生贷款催收(1分);

协助银行做好生源地贷款(1分);

做好资助代偿在职在岗调查(1分);

熟悉资助政策,宣传及时,落实情况好(1分);

争取社会资源,拓展勤工助学及社会资助项目(1分)。

1.认定工作组及评议小组;

2.贫困生信息库;

3.国家助学贷款、资助代偿申报材上报情况说明;

4.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采集情况说明;

5.国家助学贷款催收记录;

6.国家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7.资助代偿在职在岗调查情况说明;

8.宣传资料,学生知晓程度;

9.校外勤工俭学岗位、校外奖助学金设立情况。


学生保险、学生证补办工作
3分)

学生保险宣传、组织到位,参保率90%以上(2分);学生保险报销、学生证补办所需材料、办理时间准确(1分)。

1.学生参保材料;

2.学生证补办说明。

校友工作
3分)

校友分会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校友返校统计准确,材料完整(1分);积极收集校友信息,推荐优秀校友工作突出(1分)。

1.校友分会机构成立文件;

2.校友信息、返校、讲座等材料。


招生就业
25分)

招生工作
5分)

招生宣传积极,学院领导亲自带队(3分,仅参加(1));单独承担专项招生宣传及相关考务工作(2分)。

1.招生宣传相关材料;

2.录取人员选派;

3.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招生宣传组织及评优工作。

就业工作
20分)

初次就业率70%以上(4分);年终就业率90%以上(4分);年终协议就业率55%以上(2分);就业指导课出勤率95%以上(1分);学生违约率低于4%2分);协助招就处举办大型综合招聘会(2分);主办学院专场招聘会(5分)。

1.就业率统计表;

2.就业指导课考勤记录;

3.招聘会情况说明。


学风建设
9分)

学风建设活动
(2
分)

有切实可行的学风建设方案(1分);经常组织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学习竞赛等学习类活动等(1分)。

1.学风建设方案;

2.学习经验交流会、学习竞赛等学习类活动原始材料及相关记录。


学习风气
7分)

考风考纪好,无考试违纪现象(1分);学生上课出勤率95%以上(1分);期末考试不及格率低于10%1分);四级过级率高于30%1分,高职学院除外);六级过级率高于20%1分,高职学院除外);毕业率高于95%1分);学位授予率高于90%1分,高职学院除外)。

1.违纪情况说明;

2.课堂考勤记录;

3.考试不及格率、四级过级率、六级过级率等相关统计数据。


校园文化

4分)

学生活动

3分)

能结合本院学生实际,开展各种有益的学生活动(1分);在全校性的学生活动中成绩突出(1分);学生活动有特色(1分)。

1.活动文件;

2.获奖证书复印件。

综合素质培养
(1
分)

注重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1分)。

1.素质拓展教育计划、措施、总结。


特色及创新工作
8分)

特色项目
8分)

在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管理模式、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以及在解决学生的重点难点问题上,理念先进,特色鲜明、效果显著,值得借鉴和推广(每项2分,最多8分)。

1.特色活动情况原始资料、总结。




工作效能加减分项:

一、加分项

1.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2/,最多加10分;

2.主持学生工作相关国家课题3/项,省部级课题2/项,校级课题1/项,最多加10分;

3.辅导员获国家级荣誉3分,省部级荣誉2分,校级荣誉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分,最多加10分;

4.学生在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比赛中获奖,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校级0.5分,同一竞赛取最高分,最多加10分;

5.学生被评为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先进个人,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校级0.5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分,最多加10分;

6.学生班级、学办、学院被评为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学生工作相关先进集体,国家级5分,省部级3分,校级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分,最多加10分;

7.学生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为学校赢得声誉,每项加2分,最多加10分。

二、减分项

1.学办主任例会无故旷到扣1/次,迟到扣0.5/次,最多扣5分;

2.学生工作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扣1/次,拖延或工作完成质量不高扣0.5/次,最多扣5分;

3.学生工作被人举报,经查属实,扣2/次,最多扣10分;

4.学生重大事件上报不及时,扣2/次,最多扣10分;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扣2/次,最多扣10分。

关于开展2015年学生工作考评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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