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办:
为保证辅导员、班主任津贴及时发放,现将本学期辅导员、班主任津贴统计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各学院考核合格的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
二、统计标准
1.专兼职辅导员津贴:1元/月·生;
2.班主任津贴:10元/月·生。
三、统计时间
1.专兼职辅导员津贴统计时间段:6个月(2017.2-2017.7);
2.班主任津贴统计时间段:5个月(2017.3-2017.7)。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学办根据要求,认真填写《2017年上半年石河子大学辅导员津贴统计表》、《2017年上半石河子大学年班主任津贴统计表》(附件1),不得漏报、瞒报。
2.请各学院学办于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前将《2017年上半年石河子大学辅导员津贴统计表》、《2017年上半年石河子大学班主任津贴统计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407A办公室,纸质版需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shzdxxgb@sina.com,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3.发放要求:计财处将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津贴划拨至学院后,由学院学办根据实际及考核情况按月或一次性发放,具体发放工作由学院学办负责落实。
附件: 2017年上半年石河子大学辅导员、班主任津贴统计表.xlsx(点击此处下载)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