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选派本科生赴内地高校插班学习、联合培养的通知
相关学院学办:
经国内交流合作与对口支援办公室、教务处、各学院与内地高校联系、沟通,初步确定了2017年第一批外派优秀本科生赴内地高校大学学习的133个学生名额,详细计划如下:
插班生专业、名额分配表(102人) | ||||||||
派至学校 | 学院 | 专业 | 人数 | 年级 | 性别 | |||
北京大学 (共10人)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金融学 | 2人 | 2016级 | 不限 | |||
人力资源管理 | 2人 | |||||||
审计学 | 2人 | |||||||
政法学院 | 法学 | 2人 |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1人 | |||||||
社会工作 | 1人 | |||||||
北京大学医学部 (共6人) | 医学院 | 护理学 | 4人 | 2016级 | 不限 | |||
医学检验技术 | 2人 | |||||||
华东理工大学 (共5人)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人 | 2016级 | 不限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人 | |||||||
电子信息工程 | 1人 | |||||||
理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1人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1人 | |||||||
华中农业大学 (共12人) | 农学院 | 农学 | 2人 | 2015级 | 不限 | |||
植物保护 | 2人 | |||||||
园艺 | 2人 |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2人 |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2人 | |||||||
林学 | 2人 | |||||||
重庆大学 (共8人) |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4人 | 2015级 | 不限 | |||
给水排水工程 | 4人 | |||||||
江南大学 (共10人) | 食品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5人 | 2016级 | 不限 |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5人 |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共10人)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1人 | 2016级 | 不限 | |||
国际贸易 | 1人 | |||||||
会计学 | 1人 | |||||||
财务管理 | 1人 | |||||||
市场营销 | 1人 | |||||||
经济统计学 | 1人 | |||||||
外国语学院 | 阿拉伯语 | 2人 | 2016级 | 不限 | ||||
英语 | 2人 | |||||||
南京师范大学 (共10人) | 师范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2人 | 2016级 | 不限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人 | |||||||
应用心理学 | 1人 | |||||||
化学 | 1人 | |||||||
教育技术 | 1人 |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2人 | ||||||
文学艺术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2人 | ||||||
华南农业大学 (共4人)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 | 2人 | 2016级 | 不限 | |||
经济学 | 2人 | |||||||
杭州师范大学 (共6人) | 文学艺术学院 | 美术学 | 1人 | 2016级 | 男 | |||
视觉艺术 | 1人 | |||||||
政法学院 | 历史学 | 2人 | 2016级 | 不限 | ||||
理学院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2人 | 2015级 |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共4人) |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 农业水利工程 | 4人 | 2015级 | 不限 |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共8人)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人 | 2016级 | 不限 | |||
电子信息工程 | 3人 | |||||||
软件工程 | 2人 |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共4人) | 理学院 | 土地资源管理 | 4人 | 2015级 | 不限 | |||
北京外国语大学 (共2人) | 外国语学院 | 阿拉伯语 | 2人 | 2016级 | 不限 | |||
北京理工大学 (共3人) |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 | 3人 | 2016级 | 不限 | |||
联合培养学生专业、名额分配表(31人) | ||||||||
派至学校 | 学院 | 专业 | 人数 | 年级 | 性别 | |||
华东理工大学 (共25人)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25人 | 2016级 | 不限 | |||
华南农业大学 (共6人) | 动物科技学院 | 动物医学 | 3人 | 2016级 | 不限 | |||
动物科学 | 3人 |
一、具体安排
2017年选派优秀本科生赴内地高校插班学习、联合培养工作已进入具体落实阶段,应个别高校的特殊要求,相关学院需根据不同时间段分批次上报遴选结果,具体安排如下:
1、赴北京大学插班学习的相关学院(经管学院、政法学院、医学院)请于2017年4月21日(周五)下午18:00之前按照对口高校的申请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将遴选结果上报至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2、赴其他高校插班学习的相关学院请将遴选插班生、联合培养学生的结果于2017年4月27日(周四)之前报送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刘禾澍(0993-2055096) 丁成(189-9953-4280)
二、注意事项:
1.所有插班、联合培养学生填写《石河子大学插班生报名登记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由学生处统一收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单独填表),分别送教务处、学生处、对口支援办公室备案。
2.所有插班、联合培养学生提供电子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拒绝一切手机自拍照),以学号加姓名命名,对口支援高校有特殊要求的,需参考提供(南京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参考详细要求),申请重庆大学的学生另需提供纸质版、蓝底2寸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
3.各学院统一填写《2017年石河子大学赴内地高校插班、联合培养学生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由学工部统一收集,(北京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需填写指定表格),分别由教务处、学生处、对口支援办公室备案,电子版由学工部统一收集。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4月11日
2017年选派插班生赴内地高校插班学习选拔程序和要求
1、学工部负责与对口支援办沟通接洽,通知选派插班生、联合培养学生(以下简称插班生)的相关事宜。
2、学院需按照《石河子大学插班、联合培养学生管理办法)》(校发[2013]171号)、《关于补充修订石河子大学(插班、联合培养学生管理办法)的通知》学发〔2014〕37号文件规定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的选拔和管理领导办公室,具体指导插班生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2)插班生选拔对象原则上为对口院校要求的专业和年级的学生,要求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体育达标,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科研发明创造表现突出的学生优先,采取自愿报名、学院审核选拔的原则,自愿报名学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向学院提交《石河子大学插班生报名登记表》(样表在学工部网页下载专栏)。
(3)今年插拔生的选拔完全由学院完成,学工部主要负责过程监督及检查。请相关学院做好插拔生的初选和最终选拔,最终选拔需组织正规面试环节,按照1:2的比例参加最终选拔面试,需有学工部、教务处、对口支援办领导或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主要对学业成绩、思想政治、日常表现、心理素质和家庭经济承担能力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由学院组织填写《石河子大学插班生情况汇总表》(样表在学工部网页下载专栏)。
(4)学院选拔过程中需注意,原则上对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做限制,但学生需能够自主承担插班学习期间相应的学费及其他费用。
(5)学院按照插班生分配名额(男女比例)全院公示后如数报送学工部,学院报送材料为《石河子大学插班生报名登记表》、《石河子大学插班生信息汇总表》,部分学校须填写要求的相应表格(纸质电子版均需报送,纸质版3份加盖学院公章),于2017年4月27日前报送至学工部思想教育科(应北京大学特别要求,北大插班学生选拔需在4月21日前提前完成选拔,公示三天后4月24日前交接完毕)。
3、4月28日—30日,教务处审核推荐学生成绩,学工部审核学生政治表现等,对不符选拔要求的责令学院重新组织选拔。
4、5月1日—5月7日全校公示。
5、5月7日将选派名单报送至国内交流合作办公室。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