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党委学生工作部从学生评价、职能部门打分和学校考核等多个维度,围绕组织领导、党建及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生服务、招生就业、学风建设、校园文化、特色及创新工作9个一级指标和23个二级指标,考评各学院学生工作开展情况,对于考评成绩优秀且排名前八的学院,拟授予2016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本日起,任何个人、集体、组织均可对公示对象采取电话、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向学工部反映情况。
拟授予2016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学院名单如下:食品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药学院、机械电气工程学院、农学院、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文学艺术学院。
质询、举报受理办公室:大学党委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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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