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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中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基金专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9 浏览次数:625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招生就业创业)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将2016年度“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招生就业创业)专项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计划服务于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招生就业创业工作,学生工作者的科研与学校及基层学院的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达到学校学生工作队伍科研能力提高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招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科学推进的目的。

    二、申报条件

    1、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培养一线学生工作者的科研和实践能力,一线学生工作者包含: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学办主任、团委书记、一线专职辅导员,校学工部、招就处、团委、选培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

    2、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中青年人才培育基金项目尚未办理完结题手续的不能申报;已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立项且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三、申报与推荐要求

    1.项目申报前务必认真阅读“石河子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招生就业创业)专项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进行申报与推荐。

    2.项目选题应密切结合学校基层学院学生工作需要,服务学校人才培养与大学生成人成长成才;项目研究一般不超过年。2016年度项目申报研究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 201611--2018年11月;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和论文。

    3.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从通知附件下载。项目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时,确定指南中的具体研究方向,必须论证该项目选题的意义、价值,特别是与当前学校或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招生就业创业工作之间的关系。

    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积极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工作者自主申报

    5.申请书统一用计算机填写(用4号仿宋体字或楷体字,1.5倍行距),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各不超过150字;申报项目须提交申请书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34476066@qq.com,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将由学工部会同科研处邀请专家组织评审

 6.申报截止日期:201610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人:丁成       联系电话:2055096       邮箱:34476066@qq.com

附件1:学发【2016】37号-思政、就业专项研究基地课题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思政专项申报书.doc

附件3:课题指南.docx

附件4:汇总表.xls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石河子大学招生就业处

共青团石河子大学委员会

                                                  201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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