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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收我校外出实习学生保险费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5 浏览次数:459

各学院学办:

为保证外出实习学生意外伤害和患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保证学生正常学习、健康成长。学校鼓励学生参加保险,为每名参保学生每年补贴35元(居民医疗保险补贴35元,商业保险不做补贴)。部分学院学生即将外出实习,请各学院学办按照学生自愿参保的原则帮助学生办理投保相关手续,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收费范围

我校外出实习统招本、专科学生。

二、缴费标准

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简称商业保险)收费标准每人每年60元,有效期为201691日至2017831日止。居民医疗保险收费标准每人每年70元,我校投保学生需交纳35元(另35元由学校补贴),有效期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止。
三、注意事项

 1.实习学生的保险费暂由学院学办代管,请学院学办做好登记及记录,待9月份全校学生参保完毕后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2.
认真填报参保学生的个人信息表,保证学生信息准确无误。
       3.
社保缴费以八师社保局系统导出缴费名单为准,如若已收取实习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用(35元)且不在八师社保局缴费名单内无法缴费的,由学院学办负责退还学生本人。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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