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办:
为了保证学生工作津贴的及时发放,现将2015年下半年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各学院2015年考核合格的专兼职辅导员以及班主任
二、发放标准
1.专兼职辅导员津贴:1元/月•生;
2.班主任津贴:10元/月•生。
三、发放月份
1.专兼职辅导员:6个月(2015年8月-2016年1月);
2.班主任:5个月(2015年9月-2016年1月)。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学办根据要求,认真填写《石河子大学2015年下半年辅导员津贴统计表》(附件1)和《石河子大学2015年下半年班主任津贴统计表》(附件2);
2.请各学院学办于2016年4月5日(星期二)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均需报送,纸质版需学院盖章,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送至学生工作部管理办公室。
3.发放要求:计财处将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津贴划拨至学院后,由学院学办负责在一个月内发放完毕。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