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学办、护士学校学办:
根据石河子大学创建“文明班集体”活动要求,现将2014—2015学年“文明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初定于2015年10月中下旬进行全校答辩,请各学院务必在10月20日前完成院级“文明班集体”评选,并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各学院组织学院文明班集体答辩的时间安排,请于9月25日前报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二、评选要求: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创建“文明班集体”活动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对院内申报班级进行排名,申报校级“文明班集体”班级的可量化指标 不得低于最低标准,定性指标由各学院评审小组通过班级答辩等形式给出相应等级,并在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以上,申报校级文明班级的班级活动要有特色。
三、名额分配:原则上按照学院统招学生规模进行名额分配。学院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为1个班级、1000人以上的推荐2个班级、2000人以上的推荐3-4个班级,并综合“文明班集体”检查和学院组织情况(具体名额分配表附后)。学院有民族生班级的可单独选拔一个班级参加学校答辩,不受以下名额分配限制,毕业班和获得过历年校级文明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不再参与评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文明班集体申报材料主标题统一以“某学院某班级文明班集体申报材料”,也可加副标题,标题字号为宋体小二,内容字号为宋体小四,内容小标题加粗。
2、申报材料在3000字以内,简要概括可量化指标情况,重点阐述定性指标,班级活动开展情况和班级特色活动,以及取得的效果。支撑材料内容包括班级基本情况(学生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会议记录等),要有能说明达到“文明班集体”创建活动申报的基本要求材料,能说明定性指标内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其他能说明班级在申报过程中有特色的材料。
3、支撑材料最好以原始材料为主,尽力做到纸张整齐、格式统一、装订成册,单独用档案盒装送,并要配有封面和目录,与申报材料(电子版)一起于10月12日前上报。
4、学校将对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五、答辩要求:
1、每班由三名同学参加答辩,其中包括班长或团支书。
2、答辩时首先由一名同学进行自述(自述时间不超过7分钟),然后由评委进行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
3、在评委没有指定学生回答问题的情况下,参加答辩的三人中可任意出一名同学进行回答,其他人可以补充。回答问题要切题、真实、言简意赅。
4、答辩按照10月中旬抽签决定先后顺序,抽签时将答辩播放的幻灯片一并送交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请各学院学办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准备,答辩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附件:各学院申报校级“文明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7日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2015年9月7日印发
附件:
各学院申报校级“文明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名额 |
师范学院 | 2个 |
政法学院 | 2个 |
体育学院 | 1个 |
文学艺术学院 | 2个 |
外国语学院 | 1个 |
理学院 | 1个 |
生命科学学院 | 1个 |
化学化工学院 | 2个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2个 |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 2个 |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 2个 |
食品学院 | 1个 |
农学院 | 2个 |
动物科技学院 | 1个 |
医学院 | 3个 |
药学院 | 1个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个 |
商学院 | 2个 |
高职学院 | 1个 |
护校 | 1个 |
合计 | 32个 |
备注:学院有民族生班级的可单独选拔一个班级参加学校答辩,不受以上名额分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