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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选派本科生赴内地高校插班学习、联合培养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0 浏览次数:703


关于2015年选派本科生赴内地高校插班学习、联合培养的通知


各学院学办:

经国内交流合作与对口支援办公室、教务处、各学院与内地高校联系、沟通,初步确定了2015年学派优秀本科生赴内地高校大学学习140个学生名额,详细计划如下:见附件详细计划表。

详细计划表.doc

2015年选派优秀本科生赴内地高校插班学习、联合培养工作已进入具体落实阶段,请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遴选插班生、联合培养学生。请各学院将遴选结果于2015年5月5日前报送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 赵丰云(0993-2055096) 丁成(189-9953-4280)

注意事项:

1.所有插班、联合培养学生填写《石河子大学插班生报名登记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分别送教务处、学生处、对口支援办公室,电子版由学生处统一收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单独填表)。

2.所有插班、联合培养学生提供电子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以学号加姓名命名,对口支援高校有特殊要求的,需参考提供(南京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参考详细要求)。

3.各学院统一填写《2015年石河子大学赴内地高校插班、联合培养学生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分别送教务处、学生处、对口支援办公室,电子版由学生处统一收集。(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填写指定表格即可)。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4月20日


2015年选派插班生赴内地高校插班学习选拔程序和要求

1、学工部负责与对外交流办沟通接洽,通知选派插班生、联合培养学生(以下简称插班生)的相关事宜。

2、学院需按照《石河子大学插班、联合培养学生管理办法)》(校发[2013]171号)、《关于补充修订石河子大学(插班、联合培养学生管理办法)的通知》学发〔2014〕37号文件规定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的选拔和管理领导办公室,具体指导插班生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2)插班生选拔对象原则上为对口院校要求的专业和年级的学生,要求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体育达标,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科研发明创造表现突出的学生优先,采取自愿报名、学院审核选拔的原则,自愿报名学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向学院提交《石河子大学插班生报名登记表》(样表在学工部网页下载专栏)。

(3)今年插拔生的选拔完全由学院完成,学工部主要负责过程监督及检查。请相关学院做好插拔生的初选和最终选拔,最终选拔需组织正规面试环节,按照1:2的比例参加最终选拔面试,需有学工部、教务处、对口支援办领导或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主要对学业成绩、思想政治、日常表现、心理素质和家庭经济承担能力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由学院组织填写《石河子大学插班生情况汇总表》(样表在学工部网页下载专栏)。

(4)学院选拔过程中需注意,原则上对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做限制,但学生需能够自主承担插班学习期间相应的学费及其他费用。

(5)学院按照插班生分配名额(男女比例)全院公示后如数报送学工部,学院报送材料为《石河子大学插班生报名登记表》、《石河子大学插班生信息汇总表》,部分学校须填写要求的相应表格(纸质电子版均需报送,纸质版3份加盖学院公章),于2015年5月5日前报送至学工部思想教育科。

3、5月6日—8日,教务处审核推荐学生成绩,学工部审核学生政治表现等,对不符选拔要求的责令学院重新组织选拔。

4、5月9日—13日全校公示

5、5月14日将选派名单报送至国内交流合作办公室。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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