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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发〔2014〕44号关于2015年寒假学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5-03-12 浏览次数:152


学工部

学发〔201444

关于2015年寒假学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学办:

为确保我校广大学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温馨的春节,现将寒假学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开学时间

2015117日(周六)—227日(周五)放假。228—31日报到注册,32日(周一)上课。

二、学生回家登记制度

根据学校要求,及寒假节能减排需要,除学校正常教学安排外,无特殊情况,寒假期间学生一律不得留在学校。各学院要在积极引导学生回家的基础上,加强对回家学生的教育管理,做好详细、全面的登记工作,准确掌握每个回家学生动向,尽力确保回乡、返校期间的安全。辅导员、班主任要密切家校联系,优化育人环境,注重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要求邮寄期末考试挂科学生成绩单至所在家庭,让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在校表现,共同促进学风建设。

三、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学办要安排落实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离校前各班级要专门召开主题班会,做好学生的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交通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疾病预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并对学生相关的场所、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等。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广大学生遵纪守法,注意交通安全,平安愉快度过寒假。同时,要提前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新学期工作顺利进行。

四、明确“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的要求

假期往往是敌对势力向学生进行渗透,拉拢诱骗学生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高发期,也是学生易受宗教极端思想、民族分裂思想、暴力恐怖思想影响侵蚀的高发期。因此在近期各类学生教育活动中要反复强调,明确告知广大学生,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发展教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师生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师生在校内外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特别要提醒广大学生寒假虽然不在学校,但身份依然还是学生,仍然不能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不能穿戴任何宗教服饰等。要密切家校联系,尤其要求疆内学生家长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不要让孩子在敌对势力的诱骗下参与地下学经等非法宗教活动,也不要阅读、下载、传播相关的书籍、音视频等,以健康、高雅的文化活动丰富假期生活,做好孩子的假期管理,为孩子今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利用假期开展好亲情教育

亲情是人世间最朴素、最伟大的感情,充满亲情的家庭是和谐欢乐的家庭。各学院可以结合大学生社会实践任务,围绕亲情教育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广大学生深刻体会父母的艰辛,教育引导学生尊敬父母、孝敬父母,时时、事事、处处感恩父母。

六、利用假期开展好我校招生宣传工作

请各学院依照学校的有关通知要求,广泛动员返乡学生协助做好我校2015年招生宣传工作,开展好此项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师生共同参与,在生源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力争做好我校2015年的招生宣传工作。

七、严格各项管理制度

放假期间所有因特殊困难留校学生由宿管中心安排集中住宿,各学院需提前制定寒假留校学生的具体管理制度,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预案,要求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循作息时间,严禁夜不归宿和晚归,不得酗酒,不得在宿舍楼燃放烟花爆竹,如有违纪将严肃处理。

八、坚持汇报制度

各学院学办要对特殊困难留校的学生加强教育管理,建立组织,确定负责人,集中安排住宿,每天必须安排人员清查学生宿舍,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和学工部汇报,假期中保持学院学生工作者及学生的通讯联系畅通。

九、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11日前,请各学院将寒假假期工作安排纸质版和留校学生统计表电子版一并报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留校学生统计表可在学生工作交流群下载),32日上午1200前请将本院学生返校情况纸质版报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20141223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412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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