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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新生学生证办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7-09-25 浏览次数:1922

各学院学办:

920日已将新生的学生证发给各学院,现将2017级新生学生证办理要求通知如下,请学办负责老师按时办理。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993-2055228

一、办理学生证时间

请各学院本周连同校徽一并发给学生,并按要求填写学生证。于10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学生证交至学工部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

二、学生证填写要求

1.学生证字体书写工整、不能涂改,如填错,需重新购买;

2.照片为一寸免冠照片,照片底色为蓝色或红色;

3.证号、补发日期暂不填写;

4.院(系)应填写学院全称,不必填写到系;

5.专业填写所学专业的完整名称;

6.学制用数字的中文符号填写,如叁、肆、伍;

7.发证日期和入学时间均填写20179月;

8.家庭所在地必须填写,且与生源地一致;

9.乘车区间为“石河子--家庭所在地的火车站名”;

10.办理乘车优惠卡、修改乘车区间的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所有填写要求请各学院学办核查。

三、注意事项

1.家庭所在地精确到某省(直辖市)某县,如:家庭住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且末县阿克提坎墩乡,只填写:新疆且末县即可;在市区居住的,填新疆库尔勒即可;

2.家庭所在地火车站站名要填12306网站上的规范站名,中途需要转车的,乘车区间务必填写最终目的地车站名;

3.如果家庭所在地没有火车站或回家不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的,乘车区间可以不填。

  

       石河子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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