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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选派本科生赴内地高校插班学习、联合培养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7-04-13 浏览次数:1954

关于2017年选派本科生赴内地高校插班学习、联合培养的通知

相关学院学办:

  经国内交流合作与对口支援办公室、教务处、各学院与内地高校联系、沟通,初步确定了2017年第一批外派优秀本科生赴内地高校大学学习的133个学生名额,详细计划如下:

插班生专业、名额分配表(102人)

派至学校

学院

专业

人数

年级

性别

北京大学

(共10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学

2人

2016级

不限

人力资源管理

2人

审计学

2人

政法学院

法学

2人

政治学与行政学

1人

社会工作

1人

北京大学医学部

(共6人

医学院

护理学

4人

2016级

不限

医学检验技术

2人

华东理工大学

(共5人)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2016级

不限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人

电子信息工程

1

理学院

应用物理学

1人

信息与计算科学

1人

华中农业大学

(共12人)

农学院

农学

2人

2015级

不限

植物保护

2人

园艺

2人

农业资源与环境

2人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2人

林学

2人

重庆大学    

  (共8人)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4人

2015

不限

给水排水工程

4人

江南大学     

 (共10人)

食品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5人

2016级

不限

食品质量与安全

5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共10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1人

2016

不限

国际贸易

1人

会计学

1人

财务管理

1人

市场营销

1人

经济统计学

1人

 外国语学院

阿拉伯语

2人

2016

不限

英语

2人

南京师范大学

(共10人)

师范学院

汉语言文学

2

2016

不限

数学与应用数学

1人

应用心理学

1人

化学

1人

教育技术

1人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2人

文学艺术学院

汉语言文学

2人

华南农业大学

4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

2人

2016

不限

经济学

2人

杭州师范大学

(共6人)

文学艺术学院

美术学

1人

2016

视觉艺术

1人

政法学院

历史学

2人

2016

不限

理学院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2人

2015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共4人)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农业水利工程

4人

2015

不限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共8人)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2016

不限

电子信息工程

3

软件工程

2人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共4人)

理学院

土地资源管理

4

2015

不限

北京外国语大学

2人)

外国语学院

阿拉伯语

2人

2016

不限

北京理工大学

(共3人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

3人

2016级

不限

联合培养学生专业、名额分配表(31人)

派至学校

学院

专业

人数

年级

性别

华东理工大学

(共25人)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25人

2016

不限

华南农业大学

(共6人)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医学

3

2016

不限

动物科学

3

一、具体安排

2017年选派优秀本科生赴内地高校插班学习、联合培养工作已进入具体落实阶段,应个别高校的特殊要求,相关学院需根据不同时间段分批次上报遴选结果具体安排如下:

1、赴北京大学插班学习的相关学院(经管学院、政法学院、医学院)请于2017年4月21日(周五)下午18:00之前按照对口高校的申请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将遴选结果上报至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2、赴其他高校插班学习的相关学院遴选插班生、联合培养学生结果于20174月27周四报送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刘禾澍(0993-2055096) 丁成(189-9953-4280)

  

二、注意事项:

1.所有插班、联合培养学生填写《石河子大学插班生报名登记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由学生处统一收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单独填表),分别送教务处、学生处、对口支援办公室备案。

2.所有插班、联合培养学生提供电子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拒绝一切手机自拍照)以学号加姓名命名,对口支援高校有特殊要求的,需参考提供(南京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参考详细要求),申请重庆大学的学生另需提供纸质版、蓝底2寸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

3.各学院统一填写《2017年石河子大学赴内地高校插班、联合培养学生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由学工部统一收集,(北京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需填写指定表格),分别由教务处、学生处、对口支援办公室备案,电子版由学工部统一收集。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411


  

2017年选派插班生赴内地高校插班学习选拔程序和要求

1、学工部负责与对口支援办沟通接洽,通知选派插班生、联合培养学生(以下简称插班生)的相关事宜。

2、学院需按照《石河子大学插班、联合培养学生管理办法)》(校发[2013]171号)、《关于补充修订石河子大学(插班、联合培养学生管理办法)的通知》学发〔2014〕37号文件规定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的选拔和管理领导办公室,具体指导插班生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2)插班生选拔对象原则上为对口院校要求的专业和年级的学生,要求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体育达标,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科研发明创造表现突出的学生优先,采取自愿报名、学院审核选拔的原则,自愿报名学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向学院提交《石河子大学插班生报名登记表》(样表在学工部网页下载专栏)。

3)今年插拔生的选拔完全由学院完成,学工部主要负责过程监督及检查。请相关学院做好插拔生的初选和最终选拔,最终选拔需组织正规面试环节,按照1:2的比例参加最终选拔面试,需有学工部、教务处、对口支援办领导或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主要对学业成绩、思想政治、日常表现、心理素质和家庭经济承担能力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由学院组织填写《石河子大学插班生情况汇总表》(样表在学工部网页下载专栏)。

4)学院选拔过程中需注意,原则上对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做限制,但学生需能够自主承担插班学习期间相应的学费及其他费用。

5)学院按照插班生分配名额(男女比例)全院公示后如数报送学工部,学院报送材料为《石河子大学插班生报名登记表》、《石河子大学插班生信息汇总表》,部分学校须填写要求的相应表格(纸质电子版均需报送,纸质版3份加盖学院公章),于20174月27日前报送至学工部思想教育科(应北京大学特别要求,北大插班学生选拔需在4月21日前提前完成选拔,公示三天4月24日前交接完毕)。

3、4月2830日,教务处审核推荐学生成绩,学工部审核学生政治表现等,对不符选拔要求的责令学院重新组织选拔。

4、515月7日全校公示

5、57日将选派名单报送至国内交流合作办公室。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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