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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报送2016年下半年石河子大学辅导员、班主任津贴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7-03-24 浏览次数:919

各学院学办:
  为保证辅导员、班主任津贴及时发放,现将本学期辅导员、班主任津贴统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各学院考核合格的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

二、统计标准

1.专兼职辅导员津贴:1/月·生;

        2.班主任津贴:10/月·生

三、统计时间

1.专兼职辅导员津贴统计时间段:6个月(2016.8-2017.1);

        2.班主任津贴统计时间段:5个月(2016.9-2017.1)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学办根据要求,认真填写《2016年下半年石河子大学辅导员津贴统计表》、《2016年下半石河子大学年班主任津贴统计表》(附件1),不得漏报、瞒报。

2.请各学院学办于201743(星期一)前将《2016年下半年石河子大学辅导员津贴统计表》、《2016年下半年石河子大学班主任津贴统计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407A办公室,纸质版需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shzdxxgb@sina.com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3.发放要求:计财处将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津贴划拨至学院后,由学院学办根据实际及考核情况按月或一次性发放,具体发放工作由学院学办负责落实。

 附件1: 2016年下半年石河子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补贴统计表.xlsx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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